八部门发文助力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Mei Ri Jing Ji Xin Wen·2026-01-13 02:05
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 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充分激发各类养老服务 经营主体活力,营造投资创业良好环境,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 求,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进品牌化建设 (一)加强品牌塑造。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标识牌匾,提升品牌认知度。 鼓励省级民政部门推动规范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名称及标牌,持续增强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品牌辨识 度。 (二)引导品牌商标注册。鼓励和支持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将特征显著、便 于识别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鼓励具有较广泛知名度、较好市场声誉的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依法用 好驰名商标制度,加强商标品牌保护。 (三)加强知名品牌推介。结合"敬老文明号"创建、优质服务创建、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等 活动,加强优质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品牌推介,择优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打造具有示 范带动作用的养老服务领域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 二、促进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