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送出新年“大礼包”
Xin Lang Cai Jing·2026-01-13 21:5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 | 旧规定 | 新规定 | | | --- | --- | --- | --- | | 收费要求 | 可以收取 | 代销渠道 | 可以收取 | | | | 直销渠道 | 不得收取 | | 收费上限 | 5% | 主动偏股型基金 | 0.8% | | | | 其他混合型基金 | 0.5% | | | | 指数型、债券型基金 | 0.3% | | | | 其他基金 | 参照约定 | | 后端收费 豁免要求 | 持有期限≥3年 | 持有期限>1年 | | ■本报记者 聂国春 继降低基金管理费、托管费,调降交易佣金费率后,公募基金的销售费率也下降了。1月1日起,《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自2023年以来启动的公 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正式收官。业内测算,《规定》落地后每年将为投资者降费约300亿元,加上 前两个阶段的让利举措,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每年总让利达510亿元。 分类分层降费 向"买方服务"转型 《规定》通过机制设计,不仅将为投资者每年节省数百亿元的投资费用,还将重塑基金销售生态,引导 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