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即赔”被拒 重疾险“二次限定”条款引争议
Jin Rong Shi Bao·2026-01-14 02:37

"确诊即赔"是很多重疾险产品宣传时吸引消费者的承诺。然而,不少消费者在真正确诊重大疾病后 却遭遇拒赔,原因往往隐藏在保险合同冗长的免责条款或疾病的"二次限定"条件之中。由于重疾险的高 度专业性,相关争议时有发生。近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区法院")发布一起典型 案例。 针对此类问题,法官建议多方协同共治。西城区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副庭长苏畅表示,保险公司要 严格合规经营,严格规范销售全流程,全面提升理赔服务质量,发挥风险保障最大效能;保险行业协会 要重视自律管理,牵头更新示范条款,发挥行业自律惩戒职能,激发合规展业内生动力;消费者也要提 高自身法律意识,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从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监管司法更要联动作 为,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上深入合作,发挥行业治理最强合力。 责任编辑:袁浩 贾某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以"未出现角膜色素环、未进行肝脏活检"为由拒赔,认为未达到合同约 定的严重程度。贾某提交的病历显示,患儿K-F环呈阴性,但该指标并非衡量病情严重程度的依据;未 进行肝活检,是因为该检查非必需项目。患儿基因检测及肝功能等指标已能明确诊断。贾某遂向法院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