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居民换房个税政策,续期!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2026-01-14 10:38
财政部1月14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出,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 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 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 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 格。 "该政策自2022年10月落地实施以来已经历两次续期,彰显了政策层面的持续扶持导向。"广东省住房政 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促 进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同时,能够涵养税源,推动税收规模保持稳定。 附全文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