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延续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
Zheng Quan Shi Bao·2026-01-14 12:35

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续期至2027年底! 1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 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 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自2022年9月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经过2023年三部门发文续期后,持续实施 至2025年底。本次三部门再次发布续期公告,将政策期限进一步延续至2027年底。 在具体退税细则上,公告明确,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 的个税。 公告规定,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 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 价格。 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个人转让家庭生活用房个税"满五唯一"免征政策,即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 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