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拉萨分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借款利率执行最新一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LPR利率,借款期限为12个月(按 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配偶提供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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