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违规“踩线”!中山两家“金控”经营主体被公示
Nan Fang Du Shi Bao·2026-01-16 08:45
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 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提到,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注册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未取得金 融控股公司许可证的,不得从事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 字样。 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公示了辖内一批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 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名单,名单中的经营主体需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注销或变 更名称,同时对涉及相关字样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分支和附属机构作出规范安排,并对未到期 债权债务作出明确安排。对名单中未按期主动注销或变更名称的经营主体,该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采取 进一步监管措施。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辖内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并公示了省内 (不含深圳)61家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其 中,中山古镇光大金控东兴灯饰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中山古镇光大金控新兴灯饰照明产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两家经营主体被列入名单。 | 序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