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局出手!莱绅通灵股东收警示函
1月16日晚,莱绅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对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欧陆之星") 因未如实披露相关股东代持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彼时,欧陆之星披露的股权结构为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持股41.67%,AUSTAR DIAMOND & JEWELLERY COMPANY持股33.33%,HENG YUE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持 股25%。 图片来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莱绅通灵此前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欧陆之星持有1715.62万股莱绅通灵股票,持股比例为 5%。 未真实披露代持 《警示函》内容显示,经查,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欧陆之星名义股东,代Eurostar Diamond International S.A持有欧陆之星41.66%股份。欧陆之星作为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 2024年5月、2025年3月公告的《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真实披露上述代 持事项。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