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扩大企业年金 覆盖范围
Xin Lang Cai Jing·2026-01-18 21:31

《意见》明确,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 工,可以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 (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本报讯 记者程晖报道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 见》,提出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简化建立程序等举措。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 照较高比例或额度缴纳企业年金。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先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再逐步提 高。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以选择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推动探索依托集合计划 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 《意见》提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工业园、产业园、改革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 园等)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信息共享,基于社会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职工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和用人单位企业 年金方案备案提供便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