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以上聚餐需提前3天报备
Xin Lang Cai Jing·2026-01-19 22:17
风险提示指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并对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举办者要在宴席举办前3个工作 日内,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聚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谱等信息,乡村厨师要及时备案建 档。一次就餐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必须留样,宴席举办者应当将留样食品按品种分装在密闭 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须冷藏留样48小时。 乡村厨师及帮厨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食品前或接触污染 物后要及时洗手消毒。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及有碍食品安 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要科学确定聚餐菜单,大力倡导文明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凉菜即时制作、及时食用,不加工制作生食 海产品,禁止加工生食贝类、野生保护动物,禁止加工食用发芽马铃薯、鲜木耳、野生菌等易发生食物 中毒的产品。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严格进货查验,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 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用于加工的场所要远离污染源,采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