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金融监管分局核准胡裕赣州银行吉安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Jin Tou Wang·2026-01-20 03:49
2026年1月15日,吉安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赣州银行关于核准胡裕任职资格的请示》赣银字 〔2025〕19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裕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赣州银行应自赣州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将拟任人的聘任文件报吉安金融监管分局, 拟任人亦应在此期间到任并向吉安金融监管分局报告。未在上述期限内聘任、到任的,赣州银行政许可 决定失效,由吉安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四、赣州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 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三、赣州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