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Zhong Guo Jing Ji Wang·2026-01-20 06:24
中国经济网1月20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月16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三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如下: 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四、拓展贴息领域。取消《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25〕 80号)中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调整后,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 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由经办机构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五、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 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 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六、增加经办机构。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属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将监管评 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 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中央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