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智通财经网·2026-01-20 07:08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20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 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 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届 满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履约监管要求的,依法依约定按照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按照约 定退出过渡期支持政策,维持原有土地用途。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 让方式。 二、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 原文如下: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 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 房城乡建设部门: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 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城市更新实践需求,在已有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和土地政策 指引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措施通知如下。 一、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 (一)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目标和工作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