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
二、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得润电子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间接向得润电子联营公司提供资金, 用于到期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导致得润电子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23.99元,少计 信用减值损失5,060,996.46元。 上述行为导致得润电子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0年8月27日到2023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得 润电子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得润电子 维权入口) 除了得润电子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许峰律师提示,投资者起诉文一科技(600520,现简称三佳 科技(维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出现进展,有投资者已经获得索赔案的一审胜诉,目前该案尚在 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然具备索赔条件。文一科技股票简称及公司名称的变更不影响投资者 索赔。 2023年12月27日,文一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文一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 实: 2023年7月28日,文一科技聘请的评估机构将中发铜陵的评估报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