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家机构投资者“争抢”,江波龙股东拟212.09元/股转让3%股份
上述出让方龙熹一号、龙熹二号、龙熹三号、龙舰管理、龙熹五号为江波龙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目前已解除一致行动 关系。江波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1月16日,龙熹一号、龙熹二号的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4.18%,龙熹三号的持股比例为3.92%,龙舰管理和龙熹五号则分别为1.57%、 1.38%。根据公告,五家机构股东转让股份的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1月20日,根据存储模组企业江波龙发布的《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根据1月19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12.09 元/股。 此前,江波龙于1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的五家机构股东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一号")、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二号")、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三号")、宁波龙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龙舰管理")、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熹五号"),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