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利好发布!
Zhong Guo Ji Jin Bao·2026-01-20 12:21

【导读】六部门: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1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为继续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发布 《关于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要点如下: 1.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 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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