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监管分局同意中国人寿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芦屯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芦屯镇营销服务部将营业场所变更为: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芦屯堡村芦屯中学大门往西数2#门市。 2026年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芦屯镇营销服务部 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辽发〔2025〕3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