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朱子平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行长任职资格
Jin Tou Wang·2026-01-23 03:26
三、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 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一、核准朱子平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浙江 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 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湖州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6年1月15日,湖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朱子平任 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浔银〔2025〕2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