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全国首部海上牧场地方性法规
Da Zhong Ri Bao·2026-01-26 00:58
山东出台全国首部海上牧场地方性法规 对海上牧场建设运营与产业发展进行规范,5月1日起施行 条例首先对"海上牧场"进行界定,明确其为集人工鱼礁、近海与深远海养殖、陆基配套、服务保障 于一体的区域性新型渔业模式。同时,条例确立了发展海上牧场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产业创 新、陆海统筹、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为各项具体制度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对建设运营与产业发展进行规范,明确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确权海域从事 采捕等活动,同时保障非排他性的公益用海活动。条例强调依法养殖,禁止使用违禁投入品和投放不符 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鼓励发展近海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和深远海绿色养殖,并支持开展养殖容 量评估,实现科学发展。 筑牢安全生产与生态环保底线方面,条例要求,经营者要建立人员登离台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 染,海上牧场装备设施应当配备环保设施,并对造成的海洋环境损害承担恢复和整治责任。 为支持海上牧场发展,条例规定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多措并举为海上牧场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和风险保障。例如,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型海上牧场;鼓励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政府 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