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元“解锁”全网平台VIP?法院判决:盗播视频牟利构成犯罪
Xin Lang Cai Jing·2026-01-27 06:29

截至案发,涉案视频聚合平台发展会员众多,刘某通过该平台收取会员费、代理费等共计17万余元。 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 听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经查,刘某通过"切片技术+解析接口"等方式,绕过官方平台的会员验证机制,使得平台用户不用跳转 至官方平台,就能观看原本需要付费开通会员才能观看的视频内容。 此外,刘某还设计了一套"阶梯收费模式":一类是针对普通用户,花3元就可买7天体验卡、8元买月 卡、39元买年卡,最高99元就能享"永久卡";另一类是代理推广,花大几百元就能成为代理,可自主定 价、发展下级,并收取返佣。 2024年5月,经公安机关通知,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平台的技术原理、收费细节等事实。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一起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该案中,不法分子搭建聚合平台,盗取各大 视频平台的正版内容,以此吸引用户、非法牟利。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侵犯著作权罪案 件,揭开了这类"万能看剧"平台背后的违法产业链。 基本案情: 法院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2019年至2024年5月,刘某搭建并运营"云X鹰"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