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起反制裁侵权案采取“活扣押”,依法全额追回8600万元
Yang Zi Wan Bao Wang·2026-01-27 10:15

针对某海洋工程公司的诉前扣押船舶申请,南京海事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并责令某船用设备公司提供反 担保。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船舶"活扣押"的有关规定,即在严格限制 船舶离港离境前提下,允许船舶原地继续改建。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受理后,某船用设备公司经向第三国 申请支付许可,从境外向南京海事法院账户支付反担保金1400万美元以解除船舶扣押。在法定答辩期 内,法院向某船用设备公司释明了协助执行外国单边制裁的法律后果,后双方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组织 调解。法院随即组织双方开展多轮磋商,在39天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还约定调解协议后续可 能产生的纠纷交由南京海事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法院依某海洋工程公司的申请,通过执行程序从反 担保金中将和解款项划拨给某海洋工程公司,并将剩余的反担保金发还至某船用设备公司指定的国内账 户。2025年6月,根据某船用设备公司申请,南京海事法院协助提供了收取上述1400万美元反担保金的 跨境支付和申报信息材料,协助某船用设备公司将剩余的反担保金转回其境外账户。 1月27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2025年审判执行工作发布会上获悉,江苏法院审结了全国 首起反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