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5亿元担保
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 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约19.7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0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543.3万元,占公司2024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7%,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每经AI快讯,侨银股份1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侨银城市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恒环保")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3.35亿元的银团项目贷款,公司为上述融资事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