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买年货、寒假培训等,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这些广告不要信!
Xin Lang Cai Jing·2026-01-27 14:46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2026年春节与寒假将至,年货采购、亲友聚会、旅游出行、教育培训等消费市场日趋活跃,各类商业广 告宣传密集投放。为营造放心、舒心的节日消费环境,让成都市"放心"消费融入烟火日常,日前,成都 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近期监管热 点问题,向全市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发布广告合规经营自律指引,提示各 经营主体加强自律,依法开展广告宣传活动。 年货广告要注意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普通食品广告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 如"降三高""抗癌""治疗脂肪肝""清肺"等医疗用语或易使消费者将其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表述。 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助眠""缓解疲劳""增强免疫力"等保健功能。不得将普通食品或固体饮料包装 成"养生神药""减肥神器"进行宣传,不得夸大散装食品功效,确保宣传内容与产品真实属性完全相符。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借"春节送 礼""孝敬长辈"等场景,通过夸大功效、虚假承诺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酒类广告不得使用"特供""专 供""内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