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幻觉”误导他人是否构成侵权?全国首例纠纷案宣判
Jing Ji Guan Cha Wang·2026-01-28 05:04

AI侵权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梁某认为,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生成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使其遭受侵害,并承诺对其进行赔 偿,遂起诉要求某科技公司赔偿损失9999元。 某科技公司辩称,对话内容由人工智能模型生成,不成立意思表示;某科技公司已充分履行了注意义 务,无过错;原告未产生实际损失,某科技公司不构成侵权。 AI可否独立作出意思表示 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承诺"信息是否构成人工智能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是否可视为被告某科技公 司的意思表示?法院认为,人工智能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作出意思表示。案涉AI自行生成的"赔 偿承诺"亦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被告)的意思表示,理由在于:第一,人工智能不具有民事主体资 格,不能作为意思表示的传达人、代理人或代表人;第二,被告并无通过该AI模型这一工具来设定或 传达其意思表示的行为;第三,一般的社会观念、交易习惯等尚不足以使原告对该随机生成的"承诺"产 生合理信赖;第四,无证据表明被告曾作出愿受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约束的外在表示。因此,该"承诺"不 产生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 经济观察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以其强大的内容生成能力,正深刻改变着信 息的获取与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