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有毒有害仍进货销售被重判,扬州法院公布“毒咖啡案”详情
Yang Zi Wan Bao Wang·2026-01-28 13:21

校对王菲 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间,被告人庄某某等人明知销售的某咖啡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 品原料,仍从泰国进货至国内,通过网络向仪征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地销售。经鉴定,被告人庄某某等 销售的某咖啡中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成分。审理法院认为,庄某某等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 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罪对庄某某等人分别判处刑罚,同时禁止庄某某等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 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令庄某某支付赔偿金人民币30.3万元,另一被告人在赔偿金人民币20.4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判令庄某某等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表示,本案系法院依法规制借"海淘代购"噱头非法销售含违禁成分有毒有害食品、守护公众健康的 典型案例。案涉咖啡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成分,不当使用可能引发心肌缺血、晕厥、休克等症状, 特别是对敏感人群具有更为严重的健康风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本案针对跨境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新型犯罪,明确了"打击来源+下游追责+从业禁止+惩罚性赔偿"的全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