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首例!“百吨王”超载构成危险作业罪,货车管理人被判刑
Qi Lu Wan Bao·2026-01-29 03:5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李怀磊通讯员胜前刘坤 据了解,2025年7月13日,贾某某安排驾驶员刘某某驾驶冀D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钢卷前往济阳某钢厂,途经520省道聊城临清段时,因严重超载被临 清交警部门查获。经磅秤检测,该车卸载前车货总质量达166.8吨,超限超载比例高达240.41%,具有重大事故隐患,属典型"百吨王"违法运输。交警部门 当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然而,贾某某心存侥幸、漠视整改要求,仅时隔16天,便再次安排驾驶员张某某驾驶同一车辆运输钢卷前往滨州某钢厂,该车经临清市金郝庄路段时再次 因超载查获。经查,此次车辆卸载前车货总质量163.52吨,超限超载比例233.71%,仍属"百吨王"级别严重违法。交警部门调查确认,贾某某作为车辆实 际所有人与管理人,两次指使驾驶员实施严重超载运输,且在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遂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百吨王'超载绝非简单的交通违法,而是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高危行为。"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类车辆超载后制动性能大幅下降, 极易引发侧翻、爆胎等恶性交通事故,同时还会严重损毁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