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供电企业影响市场 公平竞争典型问题的通报
Zhong Guo Dian Li Bao·2026-01-29 05:25
辽宁省某供电企业关联企业在鞍山等地申请高压用电项目,报装容量均超160千瓦,最高达640千瓦,按 规定应采用高压供电。该供电企业为帮助关联企业,在报装项目不符合国家"三零"服务范围、需自行建 设用户受电工程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办理低压免费接入,变相提高关联企业市场竞争力。 湖南省张家界市某供电企业在尚未向用户答复供电方案之前,授意关联设计企业参与供电方案的内部评 审,关联设计企业提前获取用户关键信息和供电方案详细内容,在后续开展业务时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并据此承揽了该用户受电工程设计业务。 贵州省毕节市某供电企业在受理用户用电报装申请后,授意关联施工企业提前参与申请受理、供电方案 答复等环节,为其承接项目提供便利,该关联企业据此承接了多个施工项目。 江西省某供电企业关联企业利用供电企业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方面业务优势,在社会施工企业已与用 户签订受电工程施工合同且具备施工能力情况下,仍要求社会施工企业与其签订项目分包合同,违规收 取工程"管理费"。经抽查部分项目,该关联企业仅收取费用未实际参与施工。 以上5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基层供电企业落实中央关于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 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