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至2031年1月27日
Cai Jing Wang·2026-01-29 06:14
1月29日,上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通知,经评估,《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 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据悉,《通知》明 确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征管事项,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计算、 应税住房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计算、申报纳税期、相关信息变化处理等共十个方面。 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