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动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的决定
Xin Lang Cai Jing·2026-01-29 19:50
(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 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1571"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实 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民生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与扩大内需相结合,坚持尽力 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切实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 可及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本决定中的"十大民生工程"是指:城乡居民增收工程、稳岗扩容提质工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 程、医疗防治康管服务工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工程、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畅行工 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程、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