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7个地方和单位成为全国示范!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公布
Guang Xi Ri Bao·2026-01-30 03:00
广西荣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27个) 制表 陈 丹 1月29日,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宣读了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名单,并为部分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授予牌匾。此次获命名的488个地方和单位,其中27个来自广西。 这些示范区示范单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工 作成效突出、时代特征鲜明,为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发挥了积极作 用。 作为受邀到现场参加授牌仪式的16个代表之一,梧州市苍梧县六堡镇党委书记熊振强代表该镇领取 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牌匾。"这次获得命名,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为未来发展指明了方 向。我们要立足六堡茶这个核心资源,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富裕。"他 表示。 据了解,2025年,国家民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制度设计进行了系统优化,并于2025年12月 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国家民委每两年命名一 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每批命名500个以内,命名有效期为5年。 自治区民宗委民族团结促进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