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记者 曾健辉) 每经AI快讯,2026年1月30日,深交所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6〕5号)、《关于对杨晓初、余宇、王豪杰、张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6号),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 为:2021年至2024年,龙大美食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 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上述行为导致龙大美食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龙大美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 处分;二、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晓初,时任财务总监张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每经头条(nbdtoutiao)——中国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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