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再迎政策红利!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2026-01-30 12:13

业内人士表示,容量电价机制与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机制密切相关。《通知》在完善容量电价机制的同 时,对电力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作了相应优化完善,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 量电价机制。其中,在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方面,各地可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结合放电时长和 顶峰时贡献等因素,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新型储能容量电价定规则 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再完善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月3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 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 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 根据《通知》,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 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并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 展、电力系统需求等因素确定。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实行清单制管理,管理要求由国家能源局根据 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及保供举措等另行明确,项目具体清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容量电价机制与电力市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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