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控股股东“房产混用”,通化东宝董事长收警示函
1月30日晚间,通化东宝(600867)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佳鸿采 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经查,通化东宝与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房产互相混用情况,双方未签订相关租赁协议,未支付租金。上述事项反映出 通化东宝独立性存在不足,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并对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通化东宝公告称 ,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月29日将其所持有的21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分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7%,主要用途是偿还债务。 截至公告日,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6.2亿股公司股份,累计质押5.86亿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占该股东持股数的 94.66%。 通化东宝表示,业绩扭亏主要得益于两方面:国内市场方面,公司依托本次胰岛素集采中标优势,推动门冬、甘精等胰岛素类似物产品快速上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