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被罚超2600万元
Xin Lang Cai Jing·2026-01-30 14:29

3、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事人运营的平台内存在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侵 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多类商品在售,当事人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4、对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当事人在收到商标权利人依法发出的平台内经营者 侵权的书面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当事人运营的平台内存在多类侵权商品,当事人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其属于商标侵权商品,未采取必要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及第四 十五条的规定。 5、发布违法广告。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对"三品一械"、保健食品和兽药广告发布的审核流程不合 理,实际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广告批准文件上的广告样件内容不一致,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进行功效保 证、与其他医疗器械的功效进行比较、诱导购买等违法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6、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通过线上直播销售数据只增不减的信息 展示功能,将未实际成交的虚假销售数据展示在直播页面中,为商家和主播虚构交易额、成交量等经营 数据提供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