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扩大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类型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2026-01-30 21:01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1月30日,证监会就修改"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公开征求意见,拟扩大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类 型、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等。 法律适用意见提出,战略投资者本次认购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 资产管理产品认购的,按产品单独计算认购股份数量。战略投资者可以为产业投资者或资本投资者。 法律适用意见从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具体来看,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商业保险资金(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自行投资或者委托关联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作为单一投资人通过关联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公募基金、 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耐心资本作为战略性资源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同时, 在规则上将该类投资者界定为资本投资者,将其他实业投资者界定为产业投资者。 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坚持战略投资者应当持有上市公司较大比例股份,进一步明确战略投资者本次 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可以根据持股比例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强调战略投资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最低持股比例、股份锁定期要求,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