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 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 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注: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了解公司股东信息,公司在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情况"中,剔除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29,938,500股)",顺延至 第11名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已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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