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
Huan Qiu Wang·2026-01-31 01:38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来讲,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商业保险资金(保险 公司运用保险资金自行投资或者委托关联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以及作为单一投资人通过关联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 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可 以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耐心资本作为战略性资源对上市 公司 战略投资。同时,在规则上将该类投资者界定为资本投资者,将其他实业投资者界定为产业投资者。 二是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坚持战略投资者应当持有上市公司较大比例股份,进一步明确战略投资者本次认购上 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可以根据持股比例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三是明确资本投资者的基本要求。在长期、较大比例持股和提名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基础上,要求资本投资者应当深 入了解上市公司产业发展,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性资源,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