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兰婷君农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Jin Tou Wang·2026-02-02 03:26

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中国 农业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 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 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6年1月22日,宁德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关于兰婷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闽发〔2025〕80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 批复如下: 一、核准兰婷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