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大庆分行被罚多人被警告 "三查"不到位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月29日公布的大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 开表(庆金监罚决字〔2026〕1、2、3、4、5、6、7、8、9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 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罚款20万元;分别对张楠(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周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 行 长)、李宗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理)、郑勇(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 行长)、王志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审查 员)、尹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机构中心副主任)、王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总经理)、任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个贷中心副主任)警告。 | 以下为原文: | | --- | | 序号 | 当事人名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 | 主要违法 | 行政处罚内 | 作出决定 | | --- | --- | --- | --- | --- | --- | | | 称 | ינים | 违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