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为失能老人家庭减负 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可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Xin Lang Cai Jing·2026-02-02 12:51
2月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我省印发《贵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 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于2026年1月至12月期间,将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发放电子消费券,抵扣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费用,切实减轻 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负担,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且居住地在贵州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 在享受特困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特定待遇的老年人不纳入范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5%,省级财政承担5%。 补贴通过"民政通"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可用于抵扣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费用。服务范围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 康复护理、日间托养、机构长期或短期入住(含"喘息服务")等。具体抵扣比例与额度以"民政通"设置为准。若老年人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电子 消费券可用于抵扣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自愿申请。申请人可先进行线上自评,自评结果为中度失能及以上者,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