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 于2026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020年6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减少公司管理层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信诚测持有的启迪东信4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为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并结合国资委对参股企业管理及启迪东信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 启迪东信40%的股权评估后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经核准备案的评估价或出资额 200万元的较高者。 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本次股权转让在基准日至股权变更完成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