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医院院长吃回扣272万元,回扣比例高达35%!
Xin Lang Cai Jing·2026-02-03 04:22

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2月2日消息,2023年5月,陕西省安康市某骨科医院院长兼骨科四病区负责人 李某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安康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受 贿罪、重婚罪,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非法收受医药企业财物共计 2720548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重婚罪,判处 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已缴纳)。 其中,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贾某2468958元。2014年7月,贾某承接了向骨科医院供应医疗耗材的业务, 并承诺按照供货总金额的35%按月向李某支付回扣款。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贾某向骨四科供应耗材 总价7054552元,向李某支付回扣款共计2468958元,李某收受后主要用于了购买别墅、装修别墅和家庭 生活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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