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发回重审一审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022年4月,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收到龚海艳(一审原告) 所发函件,主张其持有公司16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权比例约0.29%)。2022年7月,公司收到《武汉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鄂0192民初8218号等相关材料,龚海艳与公司之间的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已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根据2023年11月15日《湖北省武汉东 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鄂0192民初8218号,该案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龚海艳 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达 梦数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