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注:邵培生系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邵树伟、 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 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 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