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之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6-00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之收到广东省梅州市 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司与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 司、刘伟权、叶庆清、黄浪涛、兴宁市汉基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誉兴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433,624,807.88元以及截至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91,538,479.86元(包括逾期利息), 并支付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 自2022年11月29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由于本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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