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红利精准直达多个重点领域
Jing Ji Wang·2026-02-06 02:31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为做好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 策的平稳衔接,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2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 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增值税法规定的起征点标准等予以细化明确。 业内人士认为,公告的核心是"稳字当头",聚焦优惠政策的衔接细化、边界明确和实操优化,覆盖小规 模纳税人、农业、医疗、教育等多个重点领域和群体,确保税收红利精准落地。 优化纳税标准 公告首先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及执行期限,这是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最为关注 的内容。公告显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按计 税期间不同予以明确划分。具体来看,按月计税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计税的,起征点 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且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 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起征点标准延续了现行政策框架,仅在按次纳税标准上有所优化,将此前的每次 (日)500元提升至1000元,进一步减轻了零散交易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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