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原副行长梁延国被开除党籍
梁延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 受贿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 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梁延国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 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安徽省安庆市监委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6日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 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安徽省安庆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 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梁延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延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阅看转发有政治问题的电子读物,对抗组织审查;漠视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礼,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无视组织原则,隐 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