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通知: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要调整
Xin Lang Cai Jing·2026-02-06 11:25
(来源:江苏新闻) 2月6日 盐城发布 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通知 盐房金管〔2026〕1号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 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作如下优 化调整: 此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调整家庭成员认定范围,支持家庭成员共济购房。 调整家庭成员认定范围,将原家庭成员范围(含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双方 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 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申 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含首付款);可提取家庭成员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此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贷款条件,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30万元、 60万元。 四、提高现役、退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