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6月1日起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
Xin Lang Cai Jing·2026-02-06 12:06

责任编辑:曹睿潼 2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 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6月1 日起施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证经营原则,主要规范银 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工作。按照"压实责任、严格执法、提升服务"的思路,进一步压实机构管理主体 责任,强化许可证合规管理,严肃惩戒许可证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注重优化工作程序,便 利银行保险机构办事,提高效率。此外,为进一步规范许可证分类,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机构持牌经 营情况,此次《办法》修订取消了保险许可证,明确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 对保险机构换领金融许可证的安排,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2026年6月1日起,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 证。已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当于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 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具体换证工作由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安 排。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换证工作安排仍暂时持有原保险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