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45.78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Xin Lang Cai Jing·2026-02-06 12:48
2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类型,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2059元,罚款245.78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史某蕾(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 被罚款2万元。 凌某庆(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8万元。 诸某(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 | 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 | 公示期限 (自公示起 | | --- | --- | --- | --- | --- | --- | --- | --- | | | | 决定书文号 | | | 决定机关名称 | 决定日期 | 备注 | | | 务) | |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 | | | 计算 | | | | | ...